我市自2021年7月在全州首家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以来,搭建起解决市民和企业难题的“直通车”,实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反映问题20件,答复解决率达100%,受到办事群众好评。
规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让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各职能部门,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刀刃向内,发挥倒逼作用,让来办事的群众及企业“能办事、好办事、办成事”,实现办事“更顺畅”。
明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职责。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44家部门和企业,可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318件,承诺件855件,即办件441件。凡是列入办理清单的服务事项,都可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如果群众和企业在具体的办事过程中遇到“很难办”、“办不了”、“不给办”的问题,都可以到“办不成事”窗口进行反映。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办不成事”窗口工作人员建立反映台账,如实记录群众问题、诉求及意见建议,形成交办单派发给各窗口、部门限期整改。对于窗口能协调解决的问题,当场予以解决;对于当场不能协调解决的,立即派发给有关窗口单位限期处理。
畅通“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处理机制。一是热心接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选派熟悉业务工作、服务意识好的工作人员负责。二是受理诉求。窗口接待人员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办不成事”情况予以记录,与“办不成事”事项所属部门窗口沟通确认,形成“办不成事”问题工作督办单;对不符合法定形式或不在业务受理范围内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原因。三是流转事项。对“办不成事”问题工作督办单进行审核确认,发送给“办不成事”事项所属部门窗口,限期解决。对缺件的,现场提供协调、咨询和引导,一帮到底,切实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办事难题;对于因政策或法律、机制等原因一时“办不了”的,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人详细讲明政策,消除群众疑惑;对于需要多部门协调或多窗口并联审批等“很难办”的情况,主动服务、积极协调,限时办结。四是限时办理。事项所属部门窗口接到问题工作单后,对“办不成事”情况认真进行研究分析,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对情况复杂、解决难度较大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五是跟踪督办。按照“优化流程、压缩时限”的原则,限时对派发到部门窗口的事项进行持续跟踪督办直至办结。六是反馈问题。待事项办理结束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按程序将办理结果上报至“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由“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在事项办结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办事群众,并认真听取记录群众满意度,载入台账中备存留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