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多措并举对我市主要街道流动摊位、占道经营、随意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区市容环境。
一是开展巡查整治。重点区域派专人盯守,并结合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措施,对发现的店外经营、违规设置广告牌匾等违法行为严格管控,加强对商家的教育引导,同时,督促商家自觉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对宣传教育之后仍存在拒不入店经营的商家,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其占道经营的物品。
二是开展日常市容卫生环境专项治理。采取车辆巡查、定人定岗、专项突击等方式,对市容卫生环境、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扯乱挂等影响市容卫生环境的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劝导,引导车主把车停放至指定位置。车主不在现场的,对其进行纠正并张贴温馨提示告知车主按规定停放。对于不听劝告的,对其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后,先行登记保存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协助环卫人员对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的烟头、白色垃圾进行捡拾和清扫;对路灯等市政设施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对已损坏的设施进行维修更换。
三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加强在建工地监管,督促做好降尘及覆盖等措施;持续对辖区内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进行流水作业式检查,重点对餐厅内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使用、定期清洗三个环节进行检查;同时做好油烟排放宣传教育工作,要求餐饮企业时刻绷紧环保这根弦,多方位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有效。
四是开展宣传教育。遵循“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执法过程中向商户普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发动市民积极参与并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商户自管自律,鼓励群众积极监督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资源通过各类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推送,将城市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结合志愿服务活动发放《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宣传单,广泛发动志愿者全方位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工作。(市城市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