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云南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风险评估制度,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次,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1件,开展风险评估7件。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专家库,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法律顾问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56件,参与重大决策讨论43次,代理诉讼复议仲裁等案件、处理涉法事件56件,参加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审查、签订304件,参与其他法律事项服务116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法依规确认45家单位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资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4次,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4次,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备案率100%。
持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市场主体登记、广告行为、专利商标等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抽查市场主体1814户。组建工作专班,按照省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要求推进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执法改革。组织抽评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1家单位执法卷宗19件,评查结果为优秀6件,合格13件。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行政复议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件,审结20件,无纠错及信访投诉。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全年保持80%以上,所有生效裁判均已履行到位。
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覆盖市、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联系点)123个,安排律师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信访局、建设者之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值班服务,建立“法治保障前端介入、律师顾问专业介入、法律服务全程介入”的法治护航机制。建立“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与商会合作,开展“一对一”的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127次,为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共37次。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长效体制机制,企业设立登记2096户。深化“放管服”改革,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企业44家,1317个进驻事项按时办结率100%。全面推进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线上办理,审批全流程耗时从120个工作日压缩至77个工作日。引导群众企业使用政务服务平台办事,平台办件1.2万余件。以“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动政务服务“掌上办、指尖办”,全年“一部手机办事通”查询类办件量773541件,办理类办件量15713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95件。加强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力度,2021年查处各类食品案件197件,结案187件。
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聚焦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3件,值班律师办理认罪认罚具结书747件963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兑付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26.65万元,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96件,调解成功1971件。加强行政调解,民事纠纷受理1030件,化解1016件,治安受理159件,化解168件。加强司法调解,调解案件1795件,撤诉1079件。成立蒙自市诉前委派调处中心,探索推进委派诉前调解工作。化解信访积案103件,圆满完成十九届六中全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等重要节点安保任务。
持续夯实法治社会根基。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提升法治意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法治宣传,累计印发宣传资料30余万份。开展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培训13期1300人次。组织法润蒙自志愿服务大队、市级普法讲师团进村下街开展巡回普法宣讲活动25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全民吹哨、多元响应”社会治理模式,深化“互联网+社会治理”应用,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修订及合法性审查,着力推动法治与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创建州级民主法治示村(社区)2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4个,全市累计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9个,创建率达90.82%。全市225所中小学校聘请公检法系统同志为法治副校长深化依法治校。(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