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收到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D53250020230614003转办举报件后,蒙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53250020230614003。投诉人反映:蒙自市明月石溪小区6栋-7栋中间广场舞噪音严重扰民,每天上午8点30至10点半,晚上8点至10点,全年无休。多次投诉问题仍然存在。
二、属实情况
属实。
三、重复情况
与2016年、2018年、2021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均不重复。
四、办结情况
已办结
五、检查处理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蒙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问题办理,收到交办件当日,市委书记李梅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要求分管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融媒体中心进行专题研究,迅速办理,抓好整改。6月15日,我市下发《关于开展蒙自市明月石溪小区 6 栋—7 栋中间广场舞噪音严重扰民 每天上午 8 点 30—10 点半晚上 8 点—10 点 全年无休 住户多次投诉后问题依然存在投诉问题联合调查的通知》(蒙环督字〔2023〕45号),成立沈也程副市长为督办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为责任领导,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融媒体中心为配合单位的联合调查工作组,对对明月石溪小区广场舞噪音情况开展现场调查。
经现场核实,明月石溪小区由蒙自富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华物业”)提供物业服务,针对所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组于2023年6月15日20时开展调查核实。现场发现该小区大约10人左右的广场舞方队正在使用自带电源音响设备播放音乐跳广场舞。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及询问小区富华物业,该小区存在在小区广场内跳广场舞情况,且小区广场舞方队分别在每日8时、20时左右跳烟盒舞及广场舞。
(三)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是对跳广场舞的方队进行劝阻,在对其行为进行劝导后,该方队立即关闭音响设备,停止广场舞活动;二是要求小区物业排班值守,针对广场舞频发时段加强巡查,文明劝导。
(四)现场复查情况
市住建局于2023年6月15日20时组织文澜街道、市公安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富华物业至明月石溪小区现场查看,经查看该小区确实存在跳广场舞的情况;2023年6月16日富华物业现场复查未发现有跳广场舞的情况;2023年6月17日上午富华物业现场复查未发现有跳广场舞的情况。
六、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无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举一反三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广而告知业主在户外活动注意音量大小避免影响业主生活,强化业主法律意识。
(二)压实物业责任加强小区管理。督促小区物业安排专人在相应时间点开展巡查工作,对户外活动进行关注,发现噪音扰民的情况及时劝阻,教育居民文明有礼,和谐相处,避免小区内噪音扰民情况。
(三)积极引导广场舞方队主动降噪。通过社区、街道对广场舞方队进行引导,使其在跳广场舞过程中主动降低音量佩戴蓝牙耳机、更换活动场地、优化活动时间等相关措施避免广场舞噪音扰民。
(四)部门协调加强联动。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环保等部门加强联动执法,对广场舞噪音严重扰民投诉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及巡查,让广大市民拥有健康有序的生活环境。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