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收到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D53250020230614004转办举报件后,蒙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53250020230614004。投诉人反映:蒙自市大商汇旁鸿展汽修店喷漆时气味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二、属实情况
属实。
三、重复情况
与2016年、2018年、2021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均不重复。
四、办结情况
已办结
五、检查处理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蒙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问题办理,收到交办件当日,市委书记李梅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要求分管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市融媒体中心进行专题研究,迅速办理,抓好整改。6月15日,我市下发《关于开展蒙自市大商汇旁鸿展汽修店喷漆时气味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投诉问题联合调查的通知》(蒙环督字〔2023〕46号),成立熊波副市长为督办领导,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责任领导,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市融媒体中心为配合单位的联合调查工作组,对蒙自市大商汇旁鸿展汽修店喷漆时气味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进行现场调查。2023年6月16日经联合执法检查组现场核实,该汽修店位于蒙自市文萃街道水沟村委会和平村中段,于2022年10开始营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2503MA6QHROK1H,从事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该服务部建设有烤漆房1间,末端配套安装有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VOCs有机废气。
现场检查时,该服务部未营业,烤漆房停止使用。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因工单较少,营业以来烤漆房很少使用,烤漆房至今未更换过活性炭、吸附棉;2023年6月13日烤漆房进行过一次烤漆作业,可能产生的异味对周边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引起了周边居民投诉。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汽修店未对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及时更换活性炭、吸附棉。
(三)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1.要求立即更换活性炭、吸附棉。在未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喷烤漆作业。
2.要求企业喷烤作业时确保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同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定期更换活性炭、吸附棉等装置。
3.举一反三,加强对行业监督,督促企业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严格依法依规依规经营。
六、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无。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现场复核情况
于2023年6月17日进行现场复核。该服务部活性炭、吸附棉已经更换完成,并上门向周边居民汇报整改情况并请求谅解。
九、下步工作打算
举一反三,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督促汽修企业定期更换活性炭,正常运行净化装置;制定蒙自市机动车维修企业日常管控工作方案,细化日常监管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