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红河州州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州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设置医疗质控中心的要求,为通过质控中心建设推动市区域内医疗机构学科建设,提升医疗质量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省州市各专业三级质控体系建设并顺利完成各专业质控中心申报验收,蒙自市妇幼保健院通过对院内各专业进行遴选后,现申请在蒙自市妇幼保健院设置并成立以下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拟申请市级质量控制中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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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蒙自市妇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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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5天):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将意见反馈至市卫健局医政医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