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11月2日,蒙自市辖区内重型货车85辆逾期未检验、重型货车38辆逾期未报废,因无轨迹已被公安交警部门注销《机动车行驶证》。
鉴于此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和《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之规定,我局将予以注销辖区内85辆逾期未检验重型货车、38辆逾期未报废重型货车的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20日
如对该公示注销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到蒙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反映情况;电话:0873-3792660。
附件:重货未检未报废注销明细(85辆逾期未检验、38辆逾期未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