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23年11月1日,蒙自市辖区内车辆34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在三十日内申请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和《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之规定,我局将予以注销辖区内34辆车的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8日
如对该公示注销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到蒙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反映情况;电话:0873-3792660。
附件:
1.连续三年未按规定年审车辆清单
2.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清单
3.注销《道路运输证》清单
蒙自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