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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904
  • 发布机构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蒙政办发〔2024〕51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2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标准。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助标准不超过云南省当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年缴费额的50%。对同时符合享受集体经济补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缴费补助、村(社区)大岗位人员定额补助、就业困难人员(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2年以上人员)和离校1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多项补助(补贴)政策的,累计补贴总额不得超过缴费当年灵活就业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的60%。


附件【附件1:蒙自市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试点村(社区)名单.doc
附件【附件2:蒙自市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流程(参考).doc
附件【附件3:乡镇(街道)村(社区)集体经济补助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样式).doc
附件【附件4:乡镇(街道)村(社区)集体经济补助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花名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