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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209
  • 发布机构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蒙政办发〔2024〕52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建立市级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工作专班,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为联席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在市林草局,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同时,将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和通报排名等工作机制,实行工作进展一周一调度,积极稳妥协调推进各项划定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县属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工作。